上个月吵架(情感琐事),我在吃面,言语可能刺激到她,她一抬手把我碗打翻了,溅了我一身,我来气了就把她从椅子上推翻,后来她起身给我一巴掌,我就上头对她动了手…
虽然后来关系缓和一些了,双方父母都知道这事,也同意给我一个机会。但是她还是想离婚,毕竟心里有阴影这个我能理解。现在只给我两个选择,要么把我们的房产登记改成她的名字(房子是去年我爸给的首付,当时写的是我跟她的名字),用来作为我将来不再犯错的保证,才能继续过下去;要么还是离婚。
我想继续过下去,但是这个条件让我觉得有点无奈。
如果选择离婚,觉得我和她之间的问题也不至于这样。
思来想去还是希望来这里听听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