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小姐于2020年8月底在荷叶塘亦道健身会所(凯旋北路111号6楼)办理健身卡并购买私教课9800元,其中1000元转给健身房前台,8800元转给教练经理潘林,此人承诺50节课,未开具任何发票收据及合同,仅有转账记录。
10月底去健身突然发现关闭,联系会籍经理说是门店运营不下去搬到了福田,距离原店5公里,由于距离住的地方较远,Z小姐便要求退款,被亦道健身拒绝之后,发现教练在系统仅录了10节课,其他40节课为私下侵吞的费用。
于是便打12345投诉,按着指引到国际商贸城管委会投诉,国际商贸城管委会委托荷叶塘工作委员会处理,鉴于教练无意中透露要辞职,便到荷叶塘派出所报警,据Z小姐反映,会籍经理到派出所和民警很熟悉门口还打招呼,陪同报案的老公也被拒绝参与笔录,谈话自然是无疾而终。
难道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所谓的不可抗力就跑路关店,教练侵吞会员费用(系统只入10节课,其他全部私自装自己口袋)消费者打12345,找街道办,派出所都无法解决?这些所谓的机关单位有没有尽职尽责去解决?健身房管理的黑洞有多少?消费者维权到底得有多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