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4阅读
  • 13回复

[义乌故事]义乌黄金地段,招标7.3万出租12万,男子“倒手”公共用房赚差价,惹出纠纷难收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644
奖学金
760
威望
8084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2-03-17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义乌十八腔,更多精彩评论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陈陈是一家童装店的老板娘。去年四月份,她向“房东”黄程联,租下了位于通惠门小区16幢的两间店面。过了大半年才知道,这原来是黄程联竞标所得的小区公共用房,是禁止转租的。如今业委会以违约为由,要求收回房屋重新招投标。陈陈说,这下可把她“坑苦”了。
01
从“房东”手里盘下童装店
一年才知是小区公共用房?




陈陈:我们进来问的时候,他说首先这个店面是他自己的,“这是我自己的店面,我老婆空,卖卖童装,因为我老婆做童装的,我自己是做广告的”。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写着谁谁谁。

陈陈告诉记者,2021年4月初,正在四处找房开童装店的她,通过朋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自称是“房东”的黄程联。刚好都经营童装,双方一拍即合,4月16日,双方就谈妥并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由陈陈租下三间店面中靠西面的两间,每年租金约12万元




陈陈:年前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们才知道,这个店面是不可以转租的。相当于我租了一年,才知道这个店面是业委会的房子,只是黄程联招投标来的,他没有转租的权力,不可以二手转租,是违法(约)的。我就没办法,业委会让我搬走,我就只能搬走,甚至连一点协商和沟通的权利都没有了。对于我来讲,真的就觉得被骗到了,我私底下跟黄程联沟通过很多次,但他给我的回复是,没有人敢来收这个房子的,直到这公告都贴出来了,那我能怎么办?


(业委会要求收回房屋)


陈陈手上拿到了一份黄程联与通惠门小区业委会的“房屋租赁协议”,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
“乙方在承租期间如有转租、承包他人、与人合作等形式经营的,必须事先征求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协议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并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柒万元。”





通惠门小区业委会由此判定黄程联违约,并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决议,收回房屋重新招投标。
对此,记者先联系了业委会,确认情况是否属实。

通惠门小区业委会 朱副主任:店面是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的,中标的人原来也是业委会成员,叫黄程联,是以广告公司的名义招投标的(几年)五年的使用权,他的中标价格是73000元一年,我们签订的合同上写着,转租要经过业委会同意,书面同意,但他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私自转让了,就是这么回事。




这名朱副主任告诉记者,在公告下达之前,社区和业委会也曾组织过调解,看能否通过整体转让的形式,把店面使用权转给童装店,帮租客陈陈尽量减少损失。

通惠门小区业委会 朱副主任:黄程联作为二房东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不被承认的。那天我们在社区进行调解,也提过这件事,开始是这样说的,让他和租客协商一下,如果能交转让费整体转让的话,业委会是不会参与的。但是童装店的(陈陈)给我们说,黄程联开价很高,几十万,还说他也是早先给业委会交了二三十万元转让费,我们业委会是从来没收过这笔钱的。
02
有心接手 无力缴纳高额转让费
“房东”有理:业委会是霸王条款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业委会也只能行使权利。而这样算下来,陈陈投入的数万元装修款以及大量的人力、时间成本,都等同于打水漂了,她无疑觉得很“冤枉”。





陈陈:我肯定希望黄程联在装修这方面赔偿我,违约这方面赔偿我,正常按合同上把押金退给我,他现在就是,押金不退,任何赔偿都是不认的。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黄程联,对于陈陈和业委会的说法,他表示有不同的看法。




黄程联:当时都打过招呼的,但是他们说要有书面协议,要商量怎么样的,还有一个情况,我原来也是业委会的,但是这个情况讲不通,在去年6月份我就退出了。还有一个事情,现在既然电视台来了,更加要说清楚了。因为已经过了6个月,当然他的“霸王条款”写在那里,说转租还要赔7万元的小区损失。我就问一下,我没有推迟一天,也没有少交一分投标款,我们是通过义乌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投标,在电脑上投标下来的,已经过了11个月了,按照民法典里面,6个月之内你房东没有阻止,说明是你默认了。




黄程联表示,关于这三间公共用房使用权如何支配的问题,他还会与业委会继续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但目前的局面,其实是租客陈陈造成的——在之前他与陈陈之间发生了一些小矛盾,对方就把事情“闹大”了。

黄程联:这里又有故事了,是她去找业委会,她去群里吵,业委会觉得,社区打电话让他们合理解决掉,业委会就收回房子按合同来了,是朱恒(陈陈丈夫)自己去搞的这个事情,其实他们已经用了11个月了,没有任何赶他们,也没有任何人对他们不利




所以黄程联表示,自己的做法没有问题,也不会承担退还押金之外的赔偿责任。

黄程联:是这样的,我没有赶他们,他们自己要搬走,我也没办法(所以你的意思是,他们“主动”离开,你是不会赔偿损失的)本来写着两年的合同,有一万元的押金,等4月16号他们搬掉了,那这1万元押金我也退给他们。





来源 |《同年哥讲新闻》
35条评分威望+35
特别声明:帖子及回帖全部内容为论坛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用户如认为页面上的特定内容涉及侵权,可通过页面底部侵权投诉指引向我们进行投诉。
本帖共有13条回复,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