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板投诉公寓高价收取水电费,要求退还差价相关问题?义乌市北苑街道办事处6月14日回复,义房产整理如下:
问:2021年4月27日租住北苑街道丹溪北路719-2号台州公寓322房间(居住登记显示房东:某某某(尊重隐私)3**8,135***9828)。入住以来高于有关部门水电价格赚取差价,电费按1.3元/度,水费按6元/吨收取。诉求退还实际支付水电差价。
答:尊敬的**: 您好,您于2024年5月31日反映公寓高价收取水电费,退还差伱的问题已收悉,具体答复如下: 经核实,房东将垂首房分隔成小房间对外出租,并非是水平套间,无法满足一户一表按供电局收费标准收费。多数垂直房内居住户数较多,隔间内有空调、油烟机、热水器等小型家电,且存在公共卫生间的情况,造成户内水电使用均超过义乌市供电局阶梯用电最低档次。房东按电费每度1.3元,水费每吨6元收取,其




中包含了电器损赶费,楼梯用电公链费,公共卫生间用水公摊费等,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建议您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与房东约定好水电费收取标准。义乌的租房租金随着城市有机更新、旧村改造等系列发展后有所提升,给居民改善居住环境,让出行更便利,配套设施更完美,您可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租赁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北苑街道:85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