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和我恋爱已有四年时间,之前三年是异地恋,23年8月,我用社交软件加了几个妹子,其中一个是我喜欢的类型,约出来见过一次面,随后知道我有女朋友和我保持了距离,本来快到开房的地步了,她知道我有女朋友虽然说要和我保持距离,但是一直断断续续还有联系,随后被女朋友发现,拉黑了对方,和女朋友保证不会有下次,女朋友随之原谅了我,愿意为了3年的感情给我一次机会,我之后也没再犯,女朋友换了工作来我这里同居监视我。
今年是我们恋爱的第4个年头,双方都有了结婚的打算,家里已经选好楼盘准备为我购置婚房,婚房全款 130万,三室两厅。
女朋友要我在婚房加上她的名字,避免我再加,购房款大部分是父母支持,我只出了很小一部分,加名字我没有决定的权利,再者我觉得不能因为犯过一次错就要一辈子都笼罩在这个阴影之下,我和女朋友大吵一架,她说不愿意加就给30万彩礼,她家没有嫁妆给我,这两霸王条款我无法接受,女朋友说接受不了就分手,趁我们还年轻再找还来得及。
请问我该加吗?假如加了我以后不犯错误,万一是她出轨了,我接受不了要离婚,难道房子还要分她?
我不敢保证全部人都没有犯过我这样的错误,但是至少很多人都有过精神出轨,我不是凭空捏造,我玩社交软件期间,很多女的都是有对象和有老公,只是没被发现罢了。
她提出这个要求后,严重怀疑她当初不和我分手,是不是就为了今天买房能加上名和 30万的彩礼做准备?如果没有我肯定不相信
有句话说得好:君子论迹不论心,感觉用在我身上说的很对,我以前做过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怎么对她,我对她摸着良心没有对不起她,那次只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