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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杂谈]总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今天看了一则故事,觉得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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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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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今天看了一则故事,觉得作者说的很对,婚姻何尝不是另一段热恋的开始。故事很简单,只是男主厌倦了生活,在一次争吵后提出了离婚。离婚之后因为女主没找房子,同居了30天。在这30天里男主在生活琐事中良心发现,最终再一次求婚。故事很简单,给人的感动却在作者的笔下令人沉浸良久。
       恋爱的时候,两人交往无非嘘寒问暖,礼尚往来,缠绵悱恻,打情骂俏。两个原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就这样一步步把自己的心和对方的心拉近,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像加人好友一样,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同意了才能进入对方的好友列表。当然,好友列表里也可以有很多人,可能这种人就是海王或者海狗吧。
       但在结婚之后,两人的关系被国家承认,受法律约束,被两家人关注。生活的主旋律不再是浪漫的烛光晚餐和鲜花蛋糕,而是柴米油盐酱醋茶,锅碗瓢盆在一起,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她不再是那个每次都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小仙女,他也总是胡子拉碴的在你身边打着呼噜。更别提爱插手小家庭的婆婆和丈母娘,费尽心机折磨小两口的四爪吞金兽……生活的重担就这样压在两个人肩上,而当一方要当甩手掌柜的时候,另一方往往不堪重负,(鉴于生活阅历这事一般也就男的做的多,女的不打麻将基本上就没这事,这里默认男方甩手)被生活摧残成黄脸婆,泼妇……
      我学法律的时候,老师经常和我说的不是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权力有边界,权责应相当。当你贪图美色,自然就要接受败家,维持美貌对抗时间向来不是易事且费钱;而当你慕他多金,自然也要接受事业为重这四个字。我一直坚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喜欢一个人的优点就要接受这优点背后可能存在的缺点。所以,感情是相互的,生活是互补的,这样的婚姻才能持久,才能一辈子都在热恋之中。
       别总是感叹婚姻是一座围城了,要知道城里人真会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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