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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故事]义乌一女子曝光求职奇葩遭遇,称被HR言语骚扰“要摸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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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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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浙江金华的杨女士在网上曝光了其求职过程中的奇葩遭遇,她通过求职平台与HR互换联系方式添加好友后,被HR言语骚扰称要摸腿。
目前,该公司招聘账号已被平台永久冻结。

8月30日,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件核实清楚后会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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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杨女士曝光的聊天记录显示,有招聘人员在与求职者聊天过程中,说出“你的腿挺好看的”“看得让人想摸一下”“不缺人,缺你,摸摸你的腿也可以啊”等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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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杨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她想应聘人事相关的岗位,便在一求职平台上投了简历,义乌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HR发起微信互换,她便同意了。
加微信后,起初这名HR说话还比较正常,之后就开始问身高、体重,还让她发照片过去,说以后要拍视频出镜。她发了全身照和证件照后,这名HR就说腿好看,并称要摸腿。
杨女士表示,她对此感到很愤怒,并于8月29日晚向平台提交了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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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账号已被冻结(受访者供图)
8月30日,该平台客服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违规公司账号已于8月29日22时被永久冻结,平台对一切求职招聘过程中的骚扰行为是零容忍态度。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其表示会就此事进行核实,核实清楚会回复。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这是在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建议求职者向平台反映或报警。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性骚扰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骚扰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源: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李杨


[ 此帖被热点小能手在2022-08-31 13:1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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