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区大改造,
婆婆家的楼房被政府拆迁,老公的几个兄弟姐妹各自分得一套房,我老公也选了靠近市民广场的房子,当时分给我家的拆迁款还不够买一套,我们自己又贴进去一百多万。当时大家商定婆婆不留房子,给她留一部分现金,我家的另一套老城区的房子给她居住到老,所有协议、手续都办的明明白白的。之后,在另外小区先拿安置房的兄弟姐妹都陆续把安置房卖了,置换到了杭州义乌等地,过了这么多年,今年我家的回迁房总算交付在即,想到自己孩子已近30,在杭工作多年,必须得在杭购房给他安家落户了,而手中的其他房产一时处理不了。
于是我和老公商量,如果其他房产实在倒不出手,马上交付的这套安置房可以处理掉,正好给孩子在杭州置办一套住宅。不料,
竟遭到了婆婆的严重反对,说什么这是“祖宗造的房子不能卖”,小姑子也明确站在婆婆这边,要让我们贡献出这套安置房给婆婆留着“当念想”,后来竟连带着鼓动得老公也听她们的了,坚称这是他老妈的房子,不能动,要留着。
办理拆迁手续的时候他们谁也没有说我家这套得留着,如果当时有这种说法我们肯定不拿房子,宁愿拿钱,因为早就有到杭购房的计划。
婆婆她自己那时也没有任何想法,现在看到房子造起来了,眼红了,说我们这套不准卖,她要留着当念想。她住着一套我家的房子,还要来占一套新房子,到底想干嘛?如果说是想去住,我们自己还贷着款,目前没有能力去住,装潢款都没着落,她硬要去住新房也得看条件是否允许。
再说,这不是随便一个物件说留就留了,这是事关几百万的东西,压在手上,我们资金周转不过来,儿子的大事也办不了。义乌老人都这样不管子女死活吗?这是另类吧?
还有那个“贤惠”的小姑子,慷我家之慨,用我家的房子去孝敬她妈,而她自己的安置房早卖了买杭州去了,这么随便一个想法就主宰了我家的大事,你们觉得公平吗?现在因为这事,搅得我们夫妻吵架矛盾很大。有这样的婆家,真气人!
对此,腔友们怎么看?婆婆和小姑子插手我家的事,有道理吗?已经合理合法分到我们手上的房子,他们还要来管,合适吗?过这么些年了,其他兄弟姐妹安置房都拿到手也卖出钱了,婆婆又来反悔我家这套,公平吗?其他子女都能卖,唯独我家不能卖,而我们等着用钱。有这样的人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