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觉得合理,删了干嘛,还怕人知道怕人说?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号: 义土改〔2020〕1 号
发文日期: 2020 年 05 月 13 日
施行日期: 2020 年 05 月 13 日
第七条 (自愿申请) 农村有机更新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整村实施农村有机更新的,需经 9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订旧房收回协议后,村级组织提出开展农村有机更新申请,报镇街批准;也允许部分区块实施农村有机更新,但需经 95%农户同意并签订旧房收回协议。
义乌市佛堂镇石壁村按小户算404户是对的,但就按现在未拆未签字大概78户,不包括被强拆骗拆未签字的,这满足84.5文件内容中“9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订旧房收回协议后,村级组织提出开展农村有机更新申请”要求了吗?直到目前连申请的条件都不满足,是谁给你们的胆子拆的?
(404-78)/404=80.69%马马虎虎才到80.69%,还不包括被强拆和骗拆的。
这脸打的,但挺狡猾,整体按小户算,未拆的按大户算,谁交你耍小聪明骗同村老百姓的,更何况还要“95%农户同意并签订旧房收回协议”,我再问一句满足条件了吗?故意推倒都说是不小心碰到的,还一碰就碰了那么多家,是谁给你的胆,还是说有石壁村专有的法,而且还是大于市、镇政府和中央的法?
既然有人说84.5文件我就按84.5文件来说,做到了吗?中央一号文件中石壁又做到了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