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份,有经营户向经侦大队反映,位于我市文化路18号2楼的“义乌市卡兹穆贸易有限公司”数十万货款到期后一直未支付,已经10个月了。
后该公司以账单不符为由,提出“只支付一半的货款就钱货两清”,被其明确拒绝。
经核实,该公司拖欠货款行为属实,后经侦预警平台将该公司列入失信名单,并报送至市信用中心、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失信惩戒。
据了解,已有部分市场经营户因未拿到货款将“义乌市卡兹穆贸易有限公司”诉至义乌市人民法院,并于近期开庭审理。
鉴于“义乌市卡兹穆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的失信行为,望广大市场经营户与该公司合作时,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交易风险,尽量现金交易;有货款到期未拿回的,及时到法院起诉。(来源:国际贸易服务预警平台)